「世上最快的男人」一向是每屆奧運矚目的項目。


 



一百公尺短跑多快、多刺激啊!頗有賭博那種「一翻兩瞪眼」的味道。記得以前選手如果能跑出十秒以內就被當作超人看待,現在跑十秒內還不一定能夠得名呢!四年的準備,就在這短短的時間內見高低,現實也真是夠殘酷的了。


 


今年的男子百米金牌得主Usain Bolt大概是我看過的奧運選手中最有趣的。他完全符合了牙買加海島小國那種「自由自在」的形象,賽前暖身時,其他選手都很嚴肅,顯得很緊張,只有他一派輕鬆,看到攝影機在拍,還故意板起臉比了個「后羿射日」的姿勢(噗!)。不過他也確實有本錢這樣,君不見他跑一百公尺到最後,看見別人都在他後面,居然放慢腳步,一邊拍胸一邊左右張望,而且還是贏了。我從來沒看過比賽這麼不專心的選手(囧);哪有人在這種拼得你死我活的百米賽跑還敢慢下來的?其他選手真的會「蹬心肝」啊。一旁的評論員也注意到他慢下來,說如果他全力跑的話,說不定還能跑到九秒五。後來有人訪問他,他妙答說:「我不在乎時間,只要我是跑最快的就好。」想想也沒錯啦!


 


看到螢幕上打出他的名字,我忍不住好笑起來。Bolt這個姓還真是名副其實到家了。他在牙買加的稱號是Usain “Lightening” Bolt(「閃電」柏特),bolt恰好是閃電的單位詞(「一道閃電」的那個「道」)。另外,bolt也有「拔腿狂奔」的意思。


 


從翻譯的立場來看,要bolt這個雙關的意思跟語音都譯出來,我實在想不出來。台灣的新聞上只取他的姓,叫他「柏特」,發音符合,但「柏」是樹木,而樹木是不會動的,好像讓這個飛毛腿頓時兩腳生根,定在原地。不知道改用較有動感的「勃」會不會更傳神?「勃」除了有個「力」,還隱含「朝氣勃勃」的意思呢。「閃電勃特」似乎比「閃電柏特」更有百米賽跑冠軍的氣勢。


 


看奧運看到這裡,忽然發覺我其實對那些比賽項目的中英名稱不是很熟。原本想一篇一篇分別整理的,後來發現中央社已經有人整理完畢了,而且還附了大陸跟台灣的不同譯詞呢...(拿紙筆)




網頁在此:


http://service.cna.com.tw/name/2008beijing/2008beijing_mapping02.htm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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