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譯者的,絕對都碰過一些「A文化有,但B文化無」的語詞和說法。當然我們會盡量找出最貼切的轉介方式,可是有些東西真的就是沒有那個相應的詞句。這時候我常會覺得,只要讀者看得懂,外來語其實也沒關係的。我們的語言當中到處都有外來語啊──即使是「外來語」這個詞,恐怕也是外來語呢!


例如「杯葛」,這已經是中文接受的動詞了,但其實它是英文 boycott 的音譯。還有「時髦」,是英文 smart 音譯來的(這裡不當「聰明」解),「摩登」是 modern,「巧克力」是 chocolate,「香檳」是 champagne。再往回溯,「葡萄」、「琵琶」據說也都是西域傳來的字。


有些外來語沒有流行起來,就被淘汰了。有名的「煙士批里純」太拗口,流傳下來的是意譯「靈感」。以前看過舊時以上海為背景的小說,其中有出現幾個乍看之下莫名其妙的詞:「得律風」、「梵雅鈴」、「司的克」,參照前後文才恍然:哦,原來是 telephone、violin、跟 stick(手杖)!我不會上海話,但想來或許這幾個用上海話讀起來會接近英文吧。


這幾個詞在一般中文沒有存活,但反過來,類似的狀況在港式中文裡卻還不少,像是「雲尼那」(vanilla)、「士多啤梨」(strawberry)。


英文這個「雜種」語言裡的外來語就更不用說了。同樣是歐洲語系的法文、德文、拉丁文、希臘文、西班牙文,亞洲語系的中文、日文、梵文等通通都有。查字典時看看語源,其實也是蠻有趣的一件事。比方說,shampoo(洗髮精/洗頭髮)是印度話傳進英文的,原本是「按摩」的意思;pajamas(兩件式睡衣褲)原是波斯文,指「褲子上穿的東西」;theater(劇院)來自希臘文的「看」。


其實語言最重要的原則應該還是「約定俗成」吧;越多人用,越多人接受的,就會成為主流。語言中不斷有新的辭彙、用句輸入,才會繼續演進、存活,而引介新詞,或許也算是譯者的功能之一呢。當然了,前提是要一看就懂或前後文有解釋,否則文中突然冒出一個「我穿著帕夾馬斯就出門了」,讀者不看得莫名其妙才怪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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