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做了一個惡夢。想來是受到最近看的酪梨壽司被抄襲事件(詳見「那些老師沒有教我的事:轉寄信新聞學的奧義」)影響。記得當時的感想是:她是大咖部落客,被抄襲時會有人轉告,反擊也有力;小咖者如我,什麼時候被抄大概都還不知道,更別說發動網路輿論的力量揭發對方的惡行了。

話說我迷糊之中,連上了自己的部落格,開心地發現有兩個人回應了我的最新文章。點進去一看,倒抽了一口氣!


第一則回應,是有人說我抄襲他的文章,第二則回應,是系統管理員警告我說有人舉發我抄襲,要我刪除文章,不可再犯,否則將關閉部落格。


喂喂喂!這是怎麼一回事?我從大學開始就一路被教授灌輸「抄襲必死」的觀念,一向很注意引用時要注明出處,竟會被人說抄襲,有沒有搞錯?


再仔細看看留言,唷,對方附上了文章連結,那就看看吧。


什麼嘛,原來是這樣!我的文章是勵志型的,對方的文章也是勵志型的,可是重點就迥異了。現在依稀記得我的重點是「為什麼會有輕生念頭」,對方的則是「自殺前要先想想以下的話」。雖然有些想法類似,但沒有完全相同的說法。看看貼文的時間,是同一天,這下尷尬了。(我知道貼文時間會寫上幾點幾分,可是夢中就是沒出現。)


我該聽話乖乖刪除文章嗎?可是我的文章確實是我寫的,真的沒有抄襲啊!刪除文章不就等於承認自己是抄襲那一方,是做錯的那一方嗎?或著我應據理力爭,說明實情?但苦無證據,百口莫辯,吵下去費盡心神還不一定能夠爭回正義。


正在躊躇著該如何是好時,眼前的電腦螢幕卻變成天花板了。一面拍拍胸口,呼,好險,只是夢...吧?對,我不是寫勵志文章的料,不太可能寫出夢中的那種文章,嗯,真的就是做夢了。可是又想,要是真碰上這種情況,我要怎麼辦呢?


如此輾轉反側,失眠了一夜,今天整天精神恍惚,萎靡不振,做什麼都不對勁。

原來這才是真正的惡夢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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